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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19年8月6号法院公告

2019年08月6日6 14:57  山东法制报

  蔡福国、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车庙村民委员会:本院受理原告马涛诉被告蔡福国、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车庙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983民初34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瓜店法庭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