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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19年2月28日法院公告

2019年02月28日28 10:28  山东法制报

  井淼: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当鲁0104民初41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井淼于2014年12月15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销售(字)《201420479625《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于2018年12月14日解除;二、被告井淼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上述房产的网签、备案撤销手续;三、被告井淼向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交纳的购房款138317元作为违约金归原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