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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17年12月14日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14日14 15:56 

  李庚: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4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