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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17年10月20日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22日22 13:07  山东法制报

  史磊:本院受理原告王国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