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山东法制报2017年8月18日法院公告

2017年08月18日18 15:37  山东法制报

  王廷岳:本院受理原告孙强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