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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2017年6月22日法院公告

2017年06月22日22 14:43  山东法制报

杨振国:本院受理原告石洪兰诉你与贾延奎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107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