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2日22 14:42 山东法制报
孙爱雪: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7民初2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