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2日22 14:42 山东法制报
葛成洲: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仁军诉你、张桂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其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