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创新之光”系列篇之二】流量下的“李鬼”:在数字化浪潮中原创者还要面对多少挑战?

2024年04月26日 22:40 


当下,互联网短视频的出现为大众提供了新的娱乐方式,新技术也为很多培训课程、互联网行业及影视行业开辟了新“赛道”,而这些新兴产业也渐渐成为了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新兴产业的从业者又将如何应对?

真假博主:自媒体行业的“李逵”和“李鬼”

近日,抖音平台美妆博主邓女士经粉丝提醒发现,在同一平台有一名博主冒充她吸引流量。“我一开始没当回事,因为之前也有博主搬运过我的视频。”邓女士说,“我在搜索引擎上查找发现,这个博主不仅照搬我的视频,头像、账号名称都跟我的一模一样,我的粉丝有时候都分不清。”邓女士仔细翻阅该博主的视频后发现,该博主不仅完全复制其视频,甚至在发布文案上还带上了“#原创美妆”的话题。

“这样不仅欺骗了粉丝,而且还导致我的很多视频被限制流量。”邓女士表示,这些视频都是她一帧一帧剪辑出来的,每一个造型都经过反复修改,却被冒充者坐享其成。

“对方直接冒充我本人,这不仅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还侵犯了我的肖像权。”邓女士立即找到该博主进行沟通,不料对方态度强硬、颠倒黑白,直接把邓女士加入了黑名单。

无奈之下,邓女士向平台举报。目前平台已下架该冒充者的视频。邓女士对此表示:平台虽然有监管,但无法完全杜绝抄袭。而且举报成功后平台只是下架视频,并没有封禁账号,也就意味着之后还有照搬的可能。

邓女士告诉记者,作为个人账号经营者,遇到抄袭、搬运的情况主要以沟通为主,而不愿意花费时间、金钱进行诉讼,最后的处理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希望平台可以给冒充者应有的处罚,并且加强视频发布的审查,检索是否有雷同的内容存在。希望原创博主都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邓女士说。

邓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一位考研博主小陈也遇到了相似的困境。如果说美妆类视频界定原创性有难度,在小陈这里,申请了版权的内容也依旧被照搬不误。“我的资料是有版权的,我在平台上发布了相关证书,但依旧被很多人照搬资料。”小陈是一位考研博主,考研上岸后开始在社交平台分享学习经验,从分享学习方法、背诵技巧,到资料整合、标注重点知识点,一路走来,她将自己独创的背诵顺口溜等编写成厚厚的考研资料,并申请了版权。

“有的人抄袭了但是不承认,并且狡辩称文科专业,历史都不变,教辅书也不会有大的变动,相似很正常。但是他发布的资料里有我的原创背诵口诀,而且是一字不差地照搬,很明显就是抄袭。”小陈叹了一口气补充道:“但是我现在已经不想追究了,这种谁抄谁的问题一直都有,类似情况太多了。并且平台不好判定,一直得不到好的解决,最后要么是各退一步,要么是‘劳民伤财’。”

电竞公司宣传人员小潘向记者透露,由于自己所在的公司知名度较高,抄袭、搬运的情况较少。原创专访和译制视频的版权较为明确,一旦发现未经授权的搬运,公司会采取法律行动。小潘认为,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很多时候取决于账号背后的公司实力。

“借鉴”还是抄袭?取决于火爆程度

“我接触的业内群体,大部分编剧自己创作剧本会借鉴爆款同行的一些思路,例如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前影视公司从业者李珂向记者透露了行业内的普遍现象。他表示,在借鉴基础上,编剧们会做一些改编和二创,但基本不会越过原创作者的界限。除非是借鉴一些爆款IP、关注度特别高的设定,因为爆款IP产生的实际商业收入较好,容易面临原创作者的起诉。

“基础的影视盗版,这个毋庸置疑会被直接起诉,这种一般圈内人是不会去做的。”李珂表示,做商业用途的影视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比较重视。“无论是作品里出现的音乐、商标字体、肖像等,都会提前协商版权问题,通过合理的商业模式购买版权使用权。若实在无法协商,像音乐、字体等也会自己进行原创,或者找一些免费可商用资源做备用。”李珂补充道,不仅如此,影视公司对自己版权的保护意识也比较强,例如一些原创爆款电影、IP等在刚进行宣发时就会对自己作品的IP、原创设定等进行商标注册,预防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关于“借鉴”,李珂认为这是一个模糊地带。他表示,纵观整个电影史,很难说到底谁抄谁、谁借鉴谁,艺术创作比较主观,原创界限比较模糊。例如,某国内导演拍摄的一部经典电影在开头借鉴了美国某经典黑帮电影开头的片段,其中内容台词进行了调整,加入了部分导演自己的理解。“这很难评,人们可能不会说这是侵犯了那部美国经典黑帮电影的知识产权,甚至在部分影迷心中这属于一种联动。”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李珂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一步步不断完善,但有些文艺创作类的知识产权更加主观,没有客观数据做支撑,更多是依靠人们的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以圈内大家默认的规则来维护秩序。

“‘借鉴’‘致敬’是我们的调侃。”李珂说,毕竟艺术创作,本来就是发散思维、天马行空。“今天我模仿借鉴你,明天你模仿借鉴我,我们相互致敬,致敬前辈、致敬同行、也致敬自己。”他笑着总结道。

文化产业中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层出不穷,但司法保护作为维护创新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记者了解到,为加强电影领域法治宣传,进一步激发电影产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202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8件人民法院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盗录传播院线电影、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合理使用等多方面内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也在加强对数据产权、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产业的司法保护。

“去年下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特点在于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新质生产力。”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刘军生表示,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将严格执行著作权法规定,依法促进新媒体、短视频、影视动漫等产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体育赛事、电子竞技传播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促进新兴业态的规范发展。

从自媒体运营到线上教育培训,从电竞公司到影视制作行业……记者调查发现,不同行业的从业者面临着各式各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在数字化和知识经济时代浪潮下,不同行业拥有自己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课题,也正是这些课题的多样化凸显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记者 陈俊如 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