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会上记者获悉,《办法》填补了全国饲料地方立法的空白,是目前全国唯一一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地方性立法。《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山东是饲料生产、使用大省,现有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380余家,约占全国的1/7,初步核算2023年饲料产量4714万吨,饲料工业产值2049亿元,均占全国的1/6。自2018年以来,山东饲料企业数量、产量、产值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一。为适应产业的快速发展,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山东积极推动和组织地方立法工作,为加快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上,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新介绍,《办法》填补了全国饲料地方立法的空白,是目前全国唯一一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地方性立法,为推动全国饲料产业的法治建设做了积极探索。《办法》在许可实施、质量检验、研发创新、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有效增强了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保障饲料产品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用重大。对加强近年来新出现的网络营销等新业态的监管,有效解决产品同质化、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办法》都有专门的条款进行规范,切实增强了政策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能够有力促进饲料产业技术创新,减少玉米豆粕使用量,有效维护饲料用粮安全。《办法》将多年来山东信用分级管理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府规章,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增强了管理措施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对于加快饲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办法》分为总则、许可实施、研制与生产、经营与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设置7章39条,共有五个方面特点。
突出统筹协调发展。将发展饲料产业作为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农民增收,在保障饲料用粮和动物产品安全的基础上,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明确省政府结合饲料产业发展和养殖业发展需求,制定山东饲料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为更好落实“放管服”举措,从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免于现场审核、审管联动实施以及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着力解决原有制度中职责不清晰、效率不高等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积极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对发酵饲料原料和产品、混合饲料原料和产品、动物性饲料原料的指标控制、生产和存放条件、标签标识等作出规定,填补监管空白,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供法定遵循。
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管理,规范了产品质量标准和配方设计;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创设了车间分设、留样观察、产品检验、批次管理等制度;严格出厂条件,规范了型式检验、包装管理、备案方式等。规范合同加工饲料行为,明确了合同加工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及标签信息要求。
李新表示,《办法》的公布实施,将进一步细化饲料管理工作措施,完善审批监管联动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饲料产品质量;进一步引导企业理性投资,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饲料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王相宜 徐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