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2021年12月26日 16:08 

本报讯 12月2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有关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共同富裕。“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100万个左右,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20万个左右。

    《方案》围绕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分为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资金保障、 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办法》共6章 20条,主要从岗位属性、开发管理机制、岗位设置和人员待遇、岗位和在岗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 年度开发计划为:2022 年、2023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40万个左右,2024年、 2025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20万个左右。

    与过去公益性岗位相比,这次行动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岗位规模大幅扩容;安置重点明显变化,新一轮岗位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 ,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 20% ;岗位设置更加科学,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分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岗位待遇更有保障,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市、区)按月发放;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下步,我省将扎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快速启动,建立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细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多渠道信息反馈机制,努力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打造成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