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9日 23:14 山东法制报
4月29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15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着医保基金进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4月20日,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印发了《关于以打击欺诈骗保为重点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的通知》,确定自现在开始到年底,对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联合行动。
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 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方面的规定:明确三类违法违规情形,一是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一般违法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三是欺诈骗保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个人违法违规方面的规定: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对于欺诈骗保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具体包括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以上3种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自2019年到今年4月底,追回医保基金累计23.22亿元
自2019年到2021年4月底,全省共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8791家,行政处罚871家,追回医保基金累计23.22亿元,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4186例,移送司法机关26家。通过打击欺诈骗保节省下来的基金,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各类困难群体待遇政策落实和全省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
同时,经批准设立了省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统一建设了全省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监控内容涵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价格收费、药品耗材购销存、医疗服务行为、处方流转和医保费用结算等各方面。目前,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在全省16市上线运行,加快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管。
为守好群众的“看病钱”,4月20日,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安厅、卫健委、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以打击欺诈骗保为重点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的通知》,确定自现在开始到年底,对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联合行动。
突出“三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利用投诉举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核查、比对、锁定线索问题,重点打击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保人员涉及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
突出“三个一批”,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一是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问题,严惩《条例》颁布后“不收手、不收敛”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二是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让违法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强有力警示震慑。三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对标先进,主动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服务。
突出协同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处力度。建立医保、公安、卫生健康和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日常联络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筛查、比对和共享。成立联合检查组,既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聚焦重点、找准靶点、对症施策,又分工合作、协同发力、联手行动。加强线索案件移送和行刑衔接,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从严从重惩处违法犯罪嫌疑人。
突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修订完善《山东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形成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医保诈骗犯罪活动,共侦办案件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名,查缴涉案金额1830余万元。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徐曙光在会上介绍,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记者 张子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