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

2020年03月01日 14:07  济南时报

 
 

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山东准备怎么干?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绘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鲁版“路线图”。

 

划分低、中、高风险地区 

以县域为单元实施精准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仍是重中之重。按照上述意见,山东将以县域为单元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按条件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和精细化管理,把防控措施细化至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庄。此外,为保障客货运输畅通,山东提出,将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疫情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疫情中风险地区,视情逐步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严格控制长途客车和包车客座率。

山东明确提出,机场、车站、码头、高速路口、服务区等要设立留验站,严格落实体温监测等措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严格限制客流量,引导顾客自助购物与结算。酒店、宾馆等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

 

在医疗机构留观人员的必要费用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在加大医保保障力度方面,山东将对定点救治医院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追加,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并且,将确诊、疑似患者和在医疗机构留观人员发生的必要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给予补助,对贫困群体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兜底保障。取消医保支付目录范围、支付限额和用药量限制。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实行直接挂网采购。

在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方面,上述意见中提出,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而且,山东将有序划转国有股权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资本收益,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 

开展“不见面”远程审批服务 

引人关注的是,上述意见中提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另外,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将“一对一”设立驻企服务员,上门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县(市、区)工业、商务及相关部门,将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员制度,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为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山东将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开展“不见面”远程审批服务。稳妥推行承诺制审批,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实行承诺制。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对在家隔离的特殊困难群体 

加强走访探视 

据悉,山东将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重点困境儿童健康安全。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加强走访探视,给予必要帮助。

另外,山东将加强医疗资源调配,依托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加强分级诊疗,全面推开预约诊疗,优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通过网络诊疗和线上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对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严格执行相关诊疗规范和转诊流程,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对血液透析、老年常见病等长期就诊患者实施好医疗保障。

 

释放“宅经济”发展潜能 

培育线上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 

据悉,山东将有序组织推动住宿餐饮、商贸零售、房地产销售、电影院线、旅游景区等实体服务业逐步恢复。在符合各地相关规定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团购等方式进行销售,便利社区居民生活。在服务行业复工经营的同时,强化疫情防控,严禁不戴口罩人员进入经营场所,不听劝阻强行进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山东将释放“宅经济”发展潜能。研究制定促进“宅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集中培育一批线上零售、在线教育、网络培训、居家办公、虚拟会务等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引领“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云办公”“云课堂”“共享员工”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激活居民线上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