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生活物资保供稳价17条举措
◆着力保障菜肉生产供应 ◆确保不发生市场抢购脱销断档 ◆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行为
本报济南1月28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从保障源头供给、搞好商贸流通、畅通运输通道、加强价格监管、引导市场预期五个方面制定了17条举措,切实保障春节假期和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源头供给方面,着力保障蔬菜、猪肉及禽肉、水产品的生产供应,科学指导广大菜农加强蔬菜大棚、日光温室管理,搞好病虫害防控,增加新鲜蔬菜产出;协调屠宰加工企业按合理价格敞开收购,投放库存,稳定货源,加大家禽、牛羊等畜产品消费引导宣传,有效增加替代供给;督促工厂化水产养殖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适养品种,协调推动水产加工企业尽快调集货源,复工生产各类优质优价加工产品,加强远洋捕捞产品回运。
商贸流通领域,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每日开展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掌握重要商品供求重大变化,加强市场分析、信息共享和市场引导,确保不发生市场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推进产销衔接,组织指导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对接,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同时,将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时组织投放储备肉及储备菜,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稳定。
为提高查验效率,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疫情防控期内放宽装载比例要求,ETC车辆实行网上或入口车道预约申报,现金交费车辆出口由收费站视情抽检,不再实行每车必检。同时,加强对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疏导,优先进行驾驶员体温检测,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连锁超市配送车辆将提供通行便利。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将加强日用品特别是禽、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力度,启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工作预案,授权有关市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市场运行情况将每日按程序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互联网平台等适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同时,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居民均衡消费,避免引起市场恐慌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