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卖、制造毒品高达680多公斤,我省“公斤级”及以上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出现

2019年06月24日 17:55  本报记者 高群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有关情况,并公布了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也出现了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大宗毒品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毒品犯罪网络化特点突出等新情况。 

  省法院副院长傅国庆介绍,2018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308件,判决毒品犯罪分子3264人,毒品犯罪重刑率为29.6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22.64个百分点,缓刑适用率为4.20%,低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缓刑率19.35个百分点。今年1—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31件。 

  据悉,近年来,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所占比例不断增长,新精神活性物质和精麻药品滥用的案例逐渐增多,新类型毒品犯罪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涉甲卡西酮等新类型毒品犯罪不断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已在部分娱乐场所出现。 

  ——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公斤级”及以上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今年1—5月,省法院受理重大毒品案件40余件,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非法贩卖、制造毒品数量达680多公斤。 

  ——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应引起重视。在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中,有1起属于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明知罂粟为国家明令禁止种植植物的情况下,种植罂粟6000多株。还有2起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其中一件是被告人利用合法公司作为外壳,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和羟亚胺;另外一件是被告人购入化工设备进行规模生产,非法生产的溴代苯丙酮高达110余吨。 

  ——毒品犯罪网络化特点愈发突出。毒品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构建制贩毒网络,制毒、贩毒各有分工,甚至出现了职业居间人。犯罪分子通过QQ、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进行联络,上下线之间不见面就能完成犯罪,增加了案件发现、侦破的难度,也对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介绍,近年来,山东各级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在加强专业审判队伍建设的同时,山东法院高度关注毒品犯罪形势变化,针对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毒品犯罪中的帮助行为,通过寄递方式运输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制造毒品、易制毒物品等问题发布典型案例,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形成共抓共管的禁毒氛围。此外,坚持刑罚与追赃并重,积极与公安、检察等机关沟通,不断完善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加大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追缴力度,准确适用财产刑,消除再犯的经济基础。 

  当天上午,省法院院长张甲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付远刚等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上诉案,部分驻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在校大学生、群众代表、部分公检法司干警、媒体记者等100多人参加了旁听,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同步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