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25日 18: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于子茹)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201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201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同比均上升31.7%;提起公诉4458件8325人,同比分别上升21.3%和22.3%。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侵犯商标权犯罪3100件5266人,起诉4136件7741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权犯罪107件174人,起诉145件304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28件53人,起诉27件56人;批捕数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70件133人,提起公诉147件220人。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立案、刑事抗诉等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 郑新俭说,2018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3件464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9件237人。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11件次,公安机关已纠正165件次;提出刑事抗诉55件,法院已改判38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1件148人,其中侵犯商标类犯罪121件138人,侵犯著作权类犯罪5件5人,侵犯商业秘密罪4件4人。
此外,去年,检察机关还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时精准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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