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017年02月20日 14:18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副所长兰彬(正处级)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由正处级降为科员。

  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原主任高海民(正局级)被留党察看二年,降低退休待遇,由正局级降为副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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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初,驻公安部纪检组一次性公布了对18名违反六项纪律人员处分的决定,其中,局级、师职干部5人。同时,对73名轻微违纪人员予以诫勉谈话。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2015年以来,公安部党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念,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促进警风作风持续好转。仅2016年,公安部党委就先后1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并加大了问责力度。

  红脸出汗成常态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同志强调:在教育上要严明纪律,在执行上要严格纪律,在处理上要严肃纪律,确保良好的警纪警风

  2016617日,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督察长邓卫平与新任公安厅局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谈话。谈话中,邓卫平告诫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紧紧盯住常态,利用谈话函询等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驻公安部纪检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面向部属局级单位的谈心谈话。

  针对有违纪苗头或倾向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提醒,咬耳朵、扯袖子,督促其警醒重视、整改纠正。对存在问题但够不上处分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责令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检查等方式,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为违纪甚至违法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党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谈话和函询共500余人次,对11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动辄则咎早挽救

  正确把握大多数,对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一经调查核实,给予党纪轻处分,或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做出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暂缓提拔和晋升警衔等组织处理。

  某边防检查总站副总站长,违反廉洁纪律,以拍摄电影、举办篮球联赛等为由,向相关企业、单位募集赞助款,却没有按规定纳入总站财务账户,而是私设小金库,用于支出单位和个人款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19日,公安部党委召开年度第一次党委会议,就研究决定对13名干部予以纪律处分,对6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人予以提醒谈话,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

  通过动辄则咎的方式,让党员干部增强对党规党纪的敬畏意识,严守纪律底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防止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不少被给予轻处分的干部均表示感谢组织的关心与挽救,坦言自己纪律意识淡薄,如果不是组织及时教育提醒,有可能会犯更大的错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处分的党员干部中,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74人,占31.2%

  及时处理不含糊

  严肃处理少数,对违纪问题较为严重的,给予党纪重处分,并建议组织部门进行职务调整,防止其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0159月,根据中央纪委转来的举报信,驻公安部纪检组对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原所长李风(副局级)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李风在担任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和礼金;公款旅游;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严重违纪问题。

  经公安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局级降为科员,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的46起案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56人,党内除名1人,占24.1%

  坚决移送显决心

  经查,王建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住房和商铺、投资入股房地产项目和子女情况等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干部职务晋升、承揽消防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或谋取利益,收受或索要巨额财物。违反生活纪律。王建平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20168月,公安部党委给予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原总队长王建平开除党籍处分;9月,公安部给予王建平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武警大校警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王建平的查处,只是公安部党委、驻公安部纪检组保持政治定力、严惩极少数的一个缩影。

  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不管涉及到谁,公安部党委和驻公安部纪检组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十八大以来,驻公安部纪检组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18人,占7.6%,其中局处级7人,军师职11人。

  拔除烂树的同时,公安部党委、驻部纪检组还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公安部警示教育基地,制作《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全警观看,通过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驻公安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