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28日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岁末年初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通知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等行为,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通知还要求,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坚决严肃查处。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