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春之力践行法治信仰

2024年05月04日 21:51 

——记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康

“做法治信仰的坚定践行者!” 2011年,苏康怀揣着法治梦想入宁阳县检察院从检12年,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始终以精益求精的作风、坚持不懈的态度、敢为人先的魄力,用青春书写了检察蓝的最美华章。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优秀检察官、泰安市先进工作者,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荣誉积淀了他的努力,更见证了他的成长。日前,苏康荣获第26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

厚植“匠心”,当好案件“大管家”

入检察院,苏康被分配到案管部门工作,自此便与案件管理结下了不解之缘。

案管工作琐碎繁杂,从案件受理到流程监控,从案件材料流转到电子卷宗制作,从案件信息公开到答复信息查询……经常是一件事还没有办完,另一件事又来了“我想象中的检察工作,是站在公诉席上与辩护人唇枪舌剑……当被分到案管中心时,我还挺迷茫的,案管就是负责管理案件和负责在大厅接待吗?”苏康笑着告诉记者“很快我就明白了,案管中心负责案件受理审查、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一系列工作,是整个检察机关业务运行的枢纽。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干好案管工作、当好案件‘大管家’。” 

苏康凭着干一行就要爱一行爱一行就要精一行的韧劲,苦练“内功”精研案管业务,让自身业务能力技高一筹,追求极致的“匠心”融入到每个案件、每个工作任务的细小环节,踏实严谨、精益求精,很快他就成长为案管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

在这个岗位上苏康一干就是8年。他认真开展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发出案件预警8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260余个。

能动履职,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2019年5月,苏康履新担任宁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开启了新的“赶考”之路。“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使得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苏康始终坚守的办案准则,他也用实际行动牢记初心使命,在执法办案中践行为民宗旨。

在办理某企业原材料被盗案件中,因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作案方式隐蔽,且被害人涉及多个省份,给办案工作带来较大困难。面对压力与挑战,苏康迎难而上,提前介入侦查,多次查看现场,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案情、同步审查案件材料、梳理案件框架、动态引导侦查取证,引导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涉案40余犯罪团伙,追赃300多万元。同时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苏康坚持把“细致、敬业”融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优质高效办结各类案件400余件。

“每一起所谓的‘小案’都关系民生民利,无论案件大小,案情复杂与否,我都要求自己尽心尽力对待每一起案件。”苏康对记者说。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案件双方矛盾积怨较深,被害人情绪激动、不肯谅解,多次调解均无果。“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两家的矛盾会越来越大,积怨越来越深,起诉对双方都不是最好的结果。”苏康告诉记者。经过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做释法说理工作,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勤学善思,业务精湛勇担当

走进苏康的办公室,一眼便看到摆满办公桌专业书和学习笔记智慧检务初论》《数字检察办案实务指引》是他最近常看的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持续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苏康说。

2016年10月,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拉开帷幕。为了以最好的状态参加竞赛,苏康努力学习案管理论、实务操作和规章制度,认真梳理了刑法、刑诉法和民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凭借日常的积累和赛前的努力,苏康在竞赛中以优异成绩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业务精通能力强,喜欢琢磨,善于总结。”这是同事对苏康的一致评价。围绕制约法律监督的瓶颈难题,他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机制创新,带领团队打造5个改革创新项目。其中,参与探索建立的五位一体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新机制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主持的检察公益诉讼智慧平台创新项目获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

面对荣誉和掌声,苏康表示,将始终坚定法治信仰,继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永远在路上的态度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本报记者 宋时刚 通讯员 沈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