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路上的追梦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张振安的成长之路

2019年09月26日 17:39  本报记者 孙永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振安喜获殊荣。

    张振安是一位不善言辞的人,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但是一直怀揣着对法治工作的热爱和梦想,十几年如一日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日积月累地以平凡的工作印证着一名法治工作者的执着和坚守,成为法治工作战线上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勤奋自学 学法报国

    张振安,50岁,是一名部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十分幸运地赶上了科技强军的时代,全军兴起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军事素质的热潮。当时,仅是军事院校中专学历的他,最初是抱着提高学历层次的目的,积极响应部队的号召,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地方组织的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学考试。随着对法律知识学习地不断深入,“学法报国”成为了他的梦想。天道酬勤,凭着一腔对法治的执着信念和对法学知识的孜孜以求,他在部队坚持参加自学考试10年不辍,先后取得了高教自考法律大专和法律本科文凭,初步具备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理论基础,为自己的梦想插上了飞翔的翅膀。

    钻研业务 独当一面

    2006年8月,张振安通过军转考试,如愿以偿地走上了自己喜欢的政策法规岗位,甘愿为推动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奉献力量。从一名军人转变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张振安告诉记者,刚到新的工作岗位时,一位老领导对他语重心长地给予厚望:“希望你不要辜负组织对你的殷切期望,发扬你在部队勤奋好学的精神,争取早日成为一个在业务上独当一面的行家里手。”13年来,他始终没有忘记这番话,常念以身报国之志,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刻苦钻研政策法规业务,持之以恒地坚守工作岗位,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从一名军转干部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政府部门法治工作人员。他先后参与了2013年、2014年和2016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特别是在2016年省《条例》修订工作中充分发挥核心骨干作用,全力以赴,为全面两孩政策在山东早日落地并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要作为全国第一批较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省份之一”重要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意义重大,他大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涉及卫生健康的2000多个文件,逐个认定梳理,逐个处室对接,全面摸清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状况,推动出台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编印了《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汇编》,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同时,通过组织培训和政策宣讲,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受到省政府法制主管部门的好评。

    心系群众 服务基层

    张振安始终心里装着群众,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竭尽所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平日里,他常常会收到来自基层和社会各界的卫生健康政策咨询,特别是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咨询,每到这时,他就会热情为群众答疑释惑,认真指导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因此,他被许多从事基层计生政策法规工作的同志亲切地称为“基层同志们的主心骨”。

    2014年,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初,多名群众集体到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生育政策,一对来自章丘的单独再婚夫妇,因女方怀孕而单独两孩政策未明确是否包括再婚家庭,而十分焦急。张振安耐心向这对夫妇解释政策,并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人大沟通汇报,推动政策进一步明确。这对夫妇临走时紧握着他的手激动地表示,等单独再婚政策落实的那一天,要专门给他来送感谢信。张振安婉言拒绝了,因为他深深地知道,最好的感谢信应该是写在群众心里的。张振安说:“作为一名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学法报国是我的梦想,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付出了多少辛苦,群众心里自有一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