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土地整治规划 2020年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513万亩

2018年02月09日 17:27  山东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杜海英) 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省政府批复《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发布实施。《规划》明确了我省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513亩,补充耕地104.79万亩。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鲁介绍,2015年基期年,全省土地总面积2.37亿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73亿亩(含耕地1.14亿亩,基本农田1亿亩),建设用地面积4230万亩(其中村庄2123万亩),未利用地2163万亩。总体看,我省土地利用率和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但耕地后备资源约束日益加剧,保障粮食供给、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任务更加艰巨。

  提出五项目标任务。一是到2020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2513万亩,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升;二是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104.79万亩;三是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36.35万亩,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18万亩;四是土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土流失、土地盐渍化、耕地污染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五是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突出全域土地整治特色。将全省分为鲁东丘陵区、鲁中南山区、鲁西平原区、鲁北滨海平原区四个土地整治区域,明确区域土地整治方向,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

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以“土地整治+现代农业”为平台,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和建设,适当整治非耕农用地。

  提出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模式。以“土地整治+新型城镇化”为平台,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农村观光游、休闲游等新业态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支撑。到2020年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36.35万亩,整理城镇工矿用地18万亩。

  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积极开展土地复垦以“土地整治+生态治理”为平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坚持新损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将土地复垦各项要求落实到生产工艺和建设流程中。“谁复垦,谁受益”,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的“谁投资,谁受益”土地复垦多元化融资渠道。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物理、化学、生物等措施,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原有结构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