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2018年02月07日 17:47  山东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子慧 实习生 王思梦)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110报警服务台接报交通类警情同比下降6.4%;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51%7.5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大幅下降,同比减少14起,下降41.18%,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我省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8.65%,其中查处超速同比上升14.32%,查处超员同比上升56.92%,查处超载同比上升100.47%,查处酒驾同比上升52.99%。高速公路通行超载车辆同比下降51.35%,其中通行超载30%100%以上的车辆分别同比下降74.27%94.56%

2017年我省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03万处,督促整改3.93万处,整改率达97.43%。全面开展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清查、交通违法清零和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全省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均达99%以上。全省集中约谈事故隐患运输企业1370余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风险预警提示3万余份。

2017年我省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6.7万余起,收缴变型拖拉机号牌1.1万余副,报废拆解老旧车6.1万余辆。全省43个县建立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建立农村服务网点70余个,累计受理案件3.8万余起。加强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全省170个交警大队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起人民调解员制度,成功调解案件3.2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