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处罚环境违法罚款14.8亿 位列全国第一

2018年02月07日 17:35  山东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子慧 实习生 王思梦)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917件,罚款14.8亿元,在全国列第一位。此外,我省2017年各项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2013年以来的最优值,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比2013年减少45.9天,减幅达75.5%

   2017年,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917件,罚款14.8亿元,在全国列第一位。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5646.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41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22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2件。

  根据环保部强化督查组现场反馈情况,去年47日至1231日,强化督查组在我省共检查污染源点位40048个,发现存在问题的9708个,约占检查总数的24.2%。其中,问题数淄博2060个、济南1640个、德州1552个、滨州1359个、菏泽1221个、聊城1009个、济宁867个。目前,这些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2017年我省环保部门外派强化督查人员累计51408人次,17个设区市都已派员参加,其中部分市已多次派员参加。截至12月底,共检查企业14000余家次,发现问题4000余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移交地方进行整改,并在巡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