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行政审批将增速,许可通道“一变三”

2017年07月25日 22:31  山东法制报 

725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三通道行政许可和并联审批的公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审批速度,将受审批流程(串联进行)限制,审批时间较长的部分许可事项改为“并联审批”。同时,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通道“一变三”,在“常规通道”的基础上,增加“创新通道”和“快捷通道”。

举例来说,某个药品生产企业从A地整体搬迁到B地,直到产品最终上市,要进行三个环节的现场检查和行政审批,一个环节检查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而“并联审批”打破了这种行政许可模式,仍以药品生产企业从A地整体搬迁到B地为例,在受理环节并行同时受理,把各个环节的检查合在一起,最后分别进行审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协同性和审批效率。

“三通道”许可是指在“常规通道”的基础上,增加“创新通道”和“快捷通道”。对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符合《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2016年)的产品和项目以及产品性能、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省内该类产品空白的进入“创新通道”,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第一时间进入办理流程,省局指定专人,与申请人及时沟通、提供服务指导。

对列入国家、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势品种(产品)的升级改造和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产品进入“快捷通道”,单独排队,优先安排各环节的办理,缩短审批时限,从而通过加快审批速度,做强做大优势产品,助力企业促进创新推动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记者: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