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村里的法律顾问,我的工伤津贴提高了!”

2017年05月25日 16:25  山东法制报

 

 
 
 
    凭借驻村法律顾问的积极帮扶,村民的工伤待遇从过去的两千元提高到了五千元。这是发生在淄博市博山区窑广社区王兴民身上的真实故事。

 

 

    现年56岁的王兴民原是淄博市博山区山头煤矿的一名放炮员,1993年,在一次爆破过程中,王兴民因为工伤导致双目失明,丧失了劳动能力。 从此,作为护工的妻子便肩负起照顾他生活起居的重任。

 

    “自己那时候没有劳动收入,只能回老家种地,当时孩子才7岁,生活一直很拮据。”王兴民告诉记者,后来原单位破产,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便是窑广社区居委会每月发放的几百元津贴。

 

    九十年代,物价还比较低,这笔钱足够应付王兴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后来的二十年里,津贴逐渐上涨到2000元,便不再涨了。近些年,王兴民越发感觉生活花销变多了,居委会支付的工伤待遇又偏低,便多次奔走反映问题,希望能提高自己的待遇。

 

    作为窑广社区的法律顾问,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的乔秀旺律师获知王兴民的家庭情况后,第一时间与王兴民进行了沟通,了解他的诉求,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平息了他的焦虑情绪。

 

    而安抚情绪只是第一步,如何切实提高王兴民的保障水平,改善其生活拮据的现状,才是乔秀旺的目的所在。

 

    “作为一名驻村法律顾问,我们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更是法律诉求的引导员、基层法治的参与员。”乔秀旺告诉记者:“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传递法律知识,更是要帮助老百姓运用好法律知识,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乔秀旺查询发现,王兴民的情况符合淄博市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于是,乔律师便积极争取到社保部门的支持,同时与王兴民对接,尽力完善申报认定材料。最终,长达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王兴民被认定为工伤保险统筹前的老工伤人员,并被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如今,王兴民每月都能收到社保部门发放的工伤津贴及工伤护理费五千余元,而且工伤费用逐年增加,既减轻了社区居民委员会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免除了王兴民的后顾之忧。

 

    “过去津贴不多,生活条件不好,加上身体的残疾,我抑郁过一段时间,幸亏有乔律师的积极帮扶,让我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今我的津贴提高了,自己也学会了推拿,孩子也成家了,生活过得挺不错的。”王兴民坦言,“村民们普遍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村里设置一个法律顾问去帮助村民化解矛盾纠纷,我觉得很有必要。”

 

    记者了解到,我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政府、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村(社区)等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 6.3 万余家。2016年11月,省委、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8年,我省将基本实现驻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法律顾问不仅是一名“咨询员”,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村(社区)内的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还是一名“代理员”、“宣传员”、“调解员”,不仅要帮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还要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向居民传送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程中产生获得感,这就需要一大批扎根基层、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有了这些坚守在法治最前沿的人的支撑,法律才会离老百姓越来越近。

    本报记者  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