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广告泛滥 买卖双方同属犯罪

2016年10月13日 17:36  本报记者 朱晓冲

“代开发票”广告泛滥 买卖双方同属犯罪

    “我公司专业进行税务咨询、企业平账代理服务,因此常年有多余发票对外开放,经营项目包括:普通增值发票、商业材料、装修材料、建筑施工、广告业、服务业……”近日,不少济南市民反映,在路口停车等红绿灯时,经常碰到一些人拿着一叠叠“代开正规发票”的小卡片往车内强塞。记者调查发现,在经十路的一些路口确实存在这种强塞小卡片的行为,税务部门表示,卡片上的内容万万不可轻信,买卖发票双方同属违法犯罪行为。

 

 

    市民路口等红灯,代开发票小卡片来袭

 

    根据市民的反映,日前,记者开车在经十路各红绿灯路口观察发现,散发这些小卡片的一般是中年妇女,她们大多出现在早晚高峰期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如经十路与阳光新路路口,一旦遇到红灯,车还未停稳她们便会快速穿梭在车间。对于开窗户的车辆,她们便直接将小卡片从窗户扔到车里,没有开车窗的,她们则将小卡片塞在车窗玻璃缝隙里,在短暂的几十秒时间内,居然发了几十张小卡片。

 

    相比她们发小卡片的疯狂举动,卡片上的内容更让记者吃惊,这些小卡片上大多写着“代开发票、绝对保真”的字样,同时还有联系人、联系电话,代开发票的范围涉及餐饮、商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广告业、运输业、租赁、机械设备等10余个行业。 记者不禁深感疑虑:这些随便开出来的发票是真的吗?

 

    代开发票一天办好,邮件寄发可验真伪

 

    小卡片上信誓旦旦的字眼是否属实,随后记者拨打了一家名为“山东永利达商贸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操着南方口音的女士直言他们公司可以代开各类发票,但要收取2% 的手续费,发票绝对正规,可以查验真伪,也能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客户只要提供收款方的名称、付款方的名称、收款方的税号以及用途和时间,一天之内就能办好。

 

    随后记者表示需要几千元的餐饮和住宿发票,并试图询问其公司的具体地址,这名业务经理的态度变得警惕起来,告诉记者若想代开发票,等到凑齐万元以上再联系,发票开好后会直接邮寄,验证后付款即可,不付款的话发票将随之作废,随后便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代开发票不可轻信,买卖双方同属犯罪

 

    虽然这位业务经理说的有板有眼,但他们真的能开具正规发票吗?记者咨询了济南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正规发票只能到税务机关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其所开发票不能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一些不法分子将制作的假发票套用真发票的代码、号码,让购买者到网上查询以证明真伪,从而达到大量出售假发票的目的。

 

    “代开发票是严重违法行为,系偷税行为,开票方和购票方都严重违法。纳税人如需开发票,应前往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开票事宜,不可相信社会上的小广告等信息。”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祥凯指出:“根据《刑法》第205条规定,没有真实交易,虚开发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虚开发票罪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代开公司出具的发票是伪造的,则构成《刑法》第206条规定的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如果有市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