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驿动的心找个温暖的家”

2016年08月26日 15:52  李县社 单宝丽 范晓 王金山

—东营检察机关创新监督工作、探路黄河驿站纪实

 

    【编者按】

    说到古时的驿站,不少人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这样一副画面:十里一亭、马快蹄急、邮传通达、羁旅行役……而在今时的黄河尾闾、油城东营,这项在中国历史上已消失百余年的事物正被赋予崭新的含义——为诸多无羁押必要人员提供一个管吃住、知法律、学技术、有监督的家。本报今日将以整版篇幅为读者讲述发生在这个新驿站里的新故事。因为,它们不仅诠释着法治的刻度,更彰显着法治的温度。

 

                                                        广饶县黄河驿站内景

入站宣告现场
刑事智能监督平台界面
智能监控手表
驿站人员在就业安置基地劳动
    白天钻研技术、踏实干活,晚上炒俩小菜、卧谈畅聊……这些在普通人看来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是无数涉罪嫌疑人心中最期许的画面。

 

    近年来,东营市检察机关立足尊重保障人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通过建立黄河驿站为无羁押必要人员打造了一个集安置帮教、技能培训、法律监督等功能于一身的“温暖小家”,极大降低了审前羁押率的同时也让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散发出浓浓的人文关怀。

 

    缘起:给“一押到底”开张温情药方

 

    当殷红的鲜血被抽离石海阳的静脉,进入到中华骨髓库的造血干细胞分离机时,绝少有人知道这个阳光开朗、富有爱心的小伙儿曾是河口区检察院黄河驿站的一名“老住户”。

 

    2014年9月,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石海阳被依法逮捕。河口区检察院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发现,石海阳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遂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之后,石海阳便从看守所自愿搬进黄河驿站。

 

    “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一捕了之、一押到底,办案期限占满羁押期限的积弊。”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宋继圣介绍道:“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能,但一些嫌犯在解除羁押后有一放就跑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黄河驿站就是我们针对一押到底、一放就跑的弊病开出的药方。”

 

    “这里不仅能做饭、免费住,还与当地企业对接,给我们提供了挣工钱、学技术的机会。驻站检察官就像我们的老大哥、老大姐,忙前跑后,给我们解决了不少生活中的困难。”石海阳感慨道,“这在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的!”

 

    无独有偶。在东营市广饶县,19岁的吴峰也有着和石海阳相似的感受。在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吴峰自愿搬进了黄河驿站,并在检察官的帮助下顺利进入一家与驿站对接的农业企业培训、学习。

 

    “这里不仅能学到知识、学到技术,更重要的是学到做人的道理,做个对得起自个儿的人。”吴峰告诉记者,目前他已重回大学课堂。在日记中,他还抄下这样一首诗勉励自己——心中有镜时时照,路无回头慎慎行。善恶难辨需看清,人字易写人难做。

 

    吴峰和石海阳只是千百个黄河驿站受惠者的缩影。记者了解到,驿站自运行以来,已将859人纳入管理,帮助 74人到就业安置基地工作,组织技能培训262人次,开展集中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371次。作为黄河驿站首创地的河口区检察院刑事案件报捕率更是从2013年的55% 降至2015年的30% 。

 

    “随着黄河驿站的建成、推广,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以进一步落实。以往办案机关不愿放人、不敢放人的顾虑逐渐打消,公安机关提捕率、审前羁押率、检察机关批捕率等关键数据发生明显变化,理性、客观、平和的司法形态逐渐形成。”东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爱军说:“一系列帮教措施的出台也营造了‘平等对待不歧视、社会关注不冷漠’的良好氛围。增强了被监管对象再融入社会的能力。”

 

    架构:技术支撑+部门协调+社会参与

 

    事实上,管吃住、学技术、融入社会远非黄河驿站的全部职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黄河驿站为切入点,东营市检察机关着力优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架构起一套以信息化为支撑、多部门共协调、全社会齐参与的综合体系。

 

    “驿站的住户既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也有社区矫正对象。除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外,如何加强对这些人员的有效监管便成了驿站面临的头等难题。”东营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局局长许新泉说。

 

    办法总比困难多。而在解决驿站人员监管的问题上,检方的办法则是佩戴一块手表。

 

    这可不是一块普通的表,而是通过 GPS系统直接与刑事智能监督平台相连。“手表具有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和报警功能,当驿站人员擅自离开规定区域或强行破坏手表时,智能平台就会向监管人手机发送报警短信。”许新泉介绍道:“这样一旦发生脱管、漏管情况,检方便可及时对接公安、司法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以刑事智能监督平台为基点,目前,东营检察机关已按照  “一一四五”的功能模块进行设置,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模式顺利运行。

 

    ◆ 一个平台即刑事智能监督平台。公安、司法行政和检察机关在平台上各有登陆界面,分别履行强制措施执行、刑罚执行和法律监督职能。

 

    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准确定位,及时掌握其行踪。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平台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或法院禁止令的,依法及时处理。检察机关通过平台能够快速便捷地查询被监督对象的相关信息,了解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一支队伍即社会志愿者队伍。东营市各区县检察院均与辖区内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建了涵盖公检法司、民政部门、职业高中、安置企业等社会各界的社会志愿者人员库。

 

    目前,东营检察机关已聘请工会、妇联、律所、教育、心理咨询等社会各界人士153人担任志愿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驿站工作正从“独角戏”向“大合唱”迈进。

 

    ◆ 四个基地。它们分别是:法律教育基地,负责为驿站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法律教育;就业安置基地,各区县共选取 16家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为驿站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技能培训基地,在职业高中和培训学校为驿站人员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关爱基地,负责为未成年涉罪人员和生活确有困难的驿站人员提供临时性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 五个办公室。即综合协调办公室,由综治委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办公室,检察机关负责强制措施及刑罚执行监督平台管理,对刑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强制措施执行办公室,公安机关利用强制措施及刑罚执行监督平台强化监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机关利用强制措施及刑罚执行监督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监管;社会志愿者办公室,承担“四个基地”的日常运行和对驿站人员的帮教工作。

 

    那么,一个无羁押必要人员怎样才能入住黄河驿站并接受帮扶、监督呢?

 

    以东营区驿站为例,符合条件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经申请审核、自愿入住驿站后,由检方统一录入刑事智能平台并佩戴智能手表。之后,志愿者办公室负责短期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并根据入住人员需求分别安排至关爱基地(限未成年人)、就业安置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基地出专人负责帮扶、管理,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监督链。

 

    工作的丝丝相扣带来的是荣誉的满满当当。2013年,黄河驿站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2014年3月,黄河驿站的运行情况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研讨交流会上作经验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黄河厅长、刑事执行检察厅袁其国厅长,省人民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等领导实地调研时均给予高度评价……

 

    未来:蹄疾步稳,奏响社会参与“大合唱”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黄河驿站的未来存在发展完善的空间。

 

    “尤其在信息化方面,目前全市尚未建立一套统一的刑事智能监督平台,部分智能手表也存在连接超时、信号不稳、待机时间短等情况。一些企业顾虑较多、参与积极性不高。这都需要我们研究解决。”东营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坦言。

 

    油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同样存在问题。因体制问题,油田户籍社区服刑人员一直由油田综治办而非地方司法局管理。因油田单位并无相应司法行政职能,这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很容易出现脱管、漏管甚至再次犯罪的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市检察院和各区县检察机关多措并举,见招拆招,确保了黄河驿站的健康平稳运行。

 

    针对一代智能手表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厂家进行改进,推出信号更加稳定、功能更加齐全、操作更加快捷的二代智能手表,目前正在换发使用中。

 

    东营区检察院针对油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问题,通过协调胜利石油管理局社区矫正工作站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入驻黄河驿站,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强制措施及刑罚执行监督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了油田社区矫正人员无人监管的问题,保证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垦利县检察院针对全市尚未建立一套统一刑事智能监督平台的问题,不等不靠,利用司法局现有的GPS定位系统,按照黄河驿站的模式先期运行,积累了较丰富的前期经验。

 

    “同时,针对在黄河驿站开展帮教工作中,存在志愿者参与人数少、时间短、基地功能未得到充分利用等问题,我们建立了驿站与志愿者间的常态联系机制,努力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变一方独角戏为多方大合唱,确保帮教工作不流于形式。”东营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介绍道。

 

    却顾所来径,苍山横翠微。下一步,东营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 统筹规划、实效为先,在解决实践难题中谋求创新,切实发挥刑事智能监督系统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督促力度,使更多人员纳入黄河驿站管理中来,织密刑事执行监督网;尽快形成在全市统一的驿站管理规范文件,保证驿站运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我们将紧抓刑事智能监督平台建设,着眼长远,着眼更大范围推广。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提升。”东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爱军说:“努力把黄河驿站打造成全市检察工作的新亮点,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

 

 

从生根发芽到枝繁叶茂

 

    一起来看记者综合整理的黄河驿站成长时间轴:

     

    从生根发芽到枝繁叶茂,黄河驿站的发展究竟经历了怎样一个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 大事记”?一起来看记者综合整理的黄河驿站成长时间轴:

 

    ★ 2012年3月,新修订通过的刑诉法第 93 条赋予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能。同年6月,河口区检察院申报的课题“羁押必要性定期审查工作机制研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开始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工作。

 

    ★ 2013年1月,河口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首个无羁押必要性涉罪人员的帮教基地——黄河中途驿站。驿站依托胜利油田万和集团,为变更强制措施的“两无”人员提供住宿、暂时的劳动岗位、职业技能培训。

 

    ★ 2013年12 月,河口区“黄河中途驿站”正式更名为“黄河驿站”。在区综治委的统一协调下,形成了河口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以及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协作管理的工作模式。同年,黄河驿站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

 

    ★ 2014年3月,河口区检察院就“黄河驿站”的运行情况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研讨交流会上作经验发言,得到高度评价。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实地听取黄河驿站工作汇报。

 

    ★ 2015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广“黄河驿站经验现场会”在河口区院召开,拉开东营市检察机关全面建设黄河驿站的序幕。10月,全市黄河驿站全面建成。市委在全市推广黄河驿站经验。

 

    ★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黄河厅长调研黄河驿站工作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下步工作中应精细化分析黄河驿站的创建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智能监督平台,使黄河驿站的效应,上升到为我国法制建设增光添彩的高度。

 

    ★2016年初,胜利石油管理局社区矫正工作站和东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相继入驻东营区黄河驿站,从根本上解决了油田社区矫正人员无人监管的问题。为全市油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 2016年初,高检院侦监厅把电子手铐(即智能手表)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作为今年高检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月23日,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也对开展电子手铐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认为东营市将电子手铐监控措施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将在全省检察机关扩大试点范围。

 

※法条链接※

     所谓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院依据刑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 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确定四种无需羁押的情形,包括: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犯罪行为系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案件事实或情节发生变化,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决无罪的;继续羁押嫌疑人、 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