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打造“一三五”未成年人观护模式

2016年08月24日 16:50  乔建设 张莉 孙英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明天的希望,帮助“失足”的孩子走出阴影,重新融入社会是家庭与社会共同的责任。近年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为导向,深入学校、家庭调研,创新“一三五”观护模式,不断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效果。

 

 

    2014年4月,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在派驻岳程检察室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与刑事检察科联动,形成合力,探索建立一个帮教基地、设立三类观护点、开展五项帮教活动工作的“一三五”帮教模式,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和教育,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做到多角度、全辐射、多层次的观护帮教。

 

    问题意识,找准创新着力点

 

    菏泽开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频发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成为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关注的重点。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派驻岳程检察室设立观护帮教基地,并依托该基地为平台向外辐射设立若干个观护点,充分整合司法、学校、社区、企业、家庭等社会资源,建立大联动机制,采取服务、督导、咨询等方式,实现职能互补,加强与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交流和沟通,共同开展教育考察、帮教矫正等工作,以达到让枯萎花蕾重新绽放、失足少年回归社会的效果。

 

    家住泰安东平县的苑某某,因父母离异,流浪社会,多次在菏泽开发区实施盗窃行为。由于其户籍在外地,家里又没人照料,自己也没收入来源。菏泽开发区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安排专门的检察员给苑某某做思想工作。经过一段时间,苑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悔改,检察院遂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积极协调有关企业,作为观护帮教基地,并不时对苑某某进行教育考察和帮教改正。苑某某在企业积极劳动,有了一技之长和稳定的收入。谈及过往,苑某某表示,“多亏了检察室同志的帮忙,让我能够重新做人,融入社会,很感激他们。”

 

    精耕细作,突出观护新成效

 

    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与跟踪回访,找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根据不同的犯罪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观护帮教工作。菏泽开发区检察院设立了三类观护点:对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固定监护人的“三无”未成年人在相关企业设立观护点;对涉罪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的,在其就读的学校设立观护点;对有固定居所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所在社区设立观护点。

 

    去年,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时,其父来到派驻岳程检察室反映其系在校高三学生,马上面临高考,因一时冲动将他人打成轻伤。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继续完成学业,检察室工作人员同未成年检察部门承办人一起到王某某所在的学校及社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王某某平常表现良好,此次犯罪系一时冲动造成。综观全案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托在学校设立的观护点,对其开展观护帮教,心理疏导,使其重返校园,最终王某某考取了满意的大学。

 

    全面协调,延伸帮教新触角

 

    菏泽开发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基地不仅注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利益保护,还十分注重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和心理疏导。为使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能够从刑事被害中尽快恢复,该基地积极整合社会力量,组织专业的心理学教师或者专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帮教。

 

    2015 年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办理一起被害人张某某是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中,其家人反映被害人张某某有羞愤和恐惧的心理,整天精神萎靡不振,甚至产生轻生念头。派驻岳程检察室工作人员与未成年检察部门承办人了解这一情况后,会同学校的心理老师,对其适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其缓解压力,走出心理困境。

 

    此外,该观护帮教基地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 大手拉小手、 送法进校园” 活动,与学校构筑检校共建平台,选派岳程检察室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先后共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 30余次。建立亲子约谈机制,对学校反映的“问题少年”,协调开展“亲子约谈”,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重塑亲子关系,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近日,菏泽开发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基地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检工作‘五个一’星火工程示范单位”。该基地自成立以来,先后在企业、学校、社区设立9 个观护点,对5名未成年人作出不逮捕的决定,对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效保障了这些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和就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