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戒毒局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

2016年05月26日 16:25  通讯员 李同文 本报记者 范晓

      本报讯 5月19日,省戒毒管理局印发《山东省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标准(试行)》,在全省戒毒场所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戒毒场所‘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标准。”省戒毒局戒毒综合处副处长毕于乾介绍。

 

    据悉,该《创建标准》历时一年完成,包括78个项目、284项创建标准、320个考核指标,涉及戒毒工作方方面面。像“未在单独房间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扣 0.2分”、“房间内无监控的扣0.1分”等扣分项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记者了解到,省戒毒局将成立考核组,每年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综合评分达90分以上的推荐为执法规范化单位;达到 95分以上的,推荐为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