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能证明我儿子是我的独生子

2015年06月25日 16:50  本报记者 杜海英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按照国家政策可以享受到养老补助。然而,临近退休的青岛市民谢女士却因无法证明其儿子是她的独生儿子而苦恼。

 

 

    求助:两地互推诿,我到底咋能证明儿子是我的独生儿子?

 

    近日,家住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的谢女士求助称,申请补办独生子女证的她遭遇到了“证明难题”。到今年年底,谢女士年满50周岁就要办理退休手续了,为享受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金,丢失了独生子女证的她,特意向小区所在的台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补证手续,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在申请补办过程中,发现无处能给证明她的儿子是她的独生儿子。“青岛让我到原发地淄博补办,而原发地淄博又表示我单位公司早已破产,且户口和计生关系已迁往青岛,应在青岛补办。两地都在推诿,都要求我提供对方的证明材料,我到底咋能证明我儿子是我的独生儿子?”

 

    谢女士的儿子于1991年出生于淄博,当年办了独生子女证。2003年10月份谢女士离婚,2004年11月在青岛再婚。2006 年,谢女士的原就职单位破产。2007 年,谢女士户口迁到了青岛,计生关系也转移到了青岛。

 

    谢女士告诉记者,台东街道事办事处计生员表示,办事处无法直接为其办理补证手续,必须由她到证件原发地进行办理或是开具证明材料。然而,当她回到淄博申请时,因原单位公司已破产,而上级主管部门也无能为力。

 

    “关键是,就算我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开了证明,淄川区的卫计局也不会给我盖章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卫计局给她的答复是,因她的户口和计生关系已迁出淄博,应由迁入地青岛办理。“两边都给我要对方的证明材料,我上哪里办去?”

 

    谢女士表示,她的计生关系已转到青岛市市北区,省卫计委的内部网上就能查到,计生关系上记载的情况作为依据进行补办证为什么不可以呢?

 

    调查:原发地和现居地都表示——应对方开具证明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调查了青岛和淄博两地相关部门。

 

    “谢女士这种情况,不符合直接补办独生子女证的条件,要开证明,也得需要她回原籍开具证明材料。我们街道办事处无法直接给她开具证明。”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计生员纪女士表示,街道办事处对每一位申请者提交材料的审核都是严格的,证据材料必须一一衔接起来多方证明才行。“关键是谢女士的户口迁到青岛之前的婚育史情况街道办无法具体了解,需要谢女士回原单位所在地开具独生子女相关证明材料。”

 

    针对谢女士指出的计生关系已转到市北区,为何不能依此直接补办的问题,纪女士强调,现在的网络信息往往不能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需要原发地淄博那边给予一个书面的说明。

 

    纪女士表示,街道办已向谢女士介绍了能行得通的各种途径,但谢女士还是未能提供任何的书面证明材料。“对方拿不出相关的任何证明材料,我们街道办事处就无法给办理,因为证明必须符合条件要求才行,我们也有难处,也是没办法。”

 

    “因为谢女士的户口和计生关系都已迁到青岛市市北区,所以要到青岛补办独生子女证。”淄博市淄川区政府热线12345的工作人员称,淄川区卫计局答复表示,因为淄博市有个规定,只要是破产公司的职工,如果需要补办什么证明时,需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这是淄博市的规定。

 

    思考:一个证明缘何难开?

 

    “我这种情况,不是难办,只是谁也不想担责。”谢女士感叹道,她这个独生子女证明,必须要办理,不仅她退休需要,她儿子以后也会需要。

 

    “我个人是离婚再婚的,但这与补办独生子女证有妨碍吗?我又没有再生。”谢女士强调,她是2003年10 月离婚,2004年11月在青岛结婚,这中间只间隔了一年多的时间,能发生什么事情?淄博那边能上省卫计委网查到她的计生资料,青岛这边为何不能采用这个资料?这是普通老百姓能办明白的事情吗?

 

    现实生活中,像谢女士这样遭遇“证明难题”的人并不少见,有专家指出,居民遭遇到“证明难题”,实质上反映的是一些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的现状,也反映了部门间信息互不联通、仍存“壁垒”。

 

    政府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进行规则设置,有力遏制部门的“任性”权力,从而给予公民更大的方便,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公平的公共服务,才能真正走出“证明难题”的迷魂阵。